娄星区杉山镇:筑牢绿色生态屏障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陈建宏 匡芳梅
“漫步在高灯河畔,只见鲜花绽放、绿树成荫、水鸟翩飞,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画卷映入眼帘,让人心旷神怡。”近日,从娄底城区来娄星区杉山镇度假的市民刘女士如是道。
为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,坚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,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,打造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生态宜居环境,近年来,娄星区杉山镇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,擦亮绿的底色,筑牢绿色屏障。
根据全镇森林资源分布状况,该镇全面建立镇、村两级“林长制”组织体系,坚持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,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各级林长工作职责,制定出台《林长制督查制度》《林长会议制度》《林长信息通报制度》《林长制令制度》《林长巡林制度》,做到任务层层分解,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,全镇共有镇级林长2人,村级林长21人,护林员10人。同时,杉山镇定期对护林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,不断提升护林员的履职能力。
为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,该镇通过各种形式,全方位多角度在辖区内宣传林长制工作。通过电子显示屏、网格微信群、村村响、流动宣传车、悬挂横幅等载体宣传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;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;开展“进社区、进机关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村组”五进活动,发放林业法律法规、森林防火、农村人居环境保护、森林资源保护等宣传资料,增强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,营造爱绿护绿植绿意识。
按照巡林制度工作要求,镇级林长每月巡林一次,村级林长每月巡林三次,该镇不断加强对辖区内林草地等资源的巡查力度,尤其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、乱砍滥伐林木的巡查力度,增加焚烧期间的巡林频率,实现“山有人管、林有人造、树有人护、责有人担”的良好氛围。
为提升造林水平,该镇因地制宜,大力开展增绿增效活动,动员党员干部、村民群众在山坡荒坡、河道沿岸、主要干道两边、绿化地带、林区、农村房屋周边开展义务植树护林,扩大绿色总量、提高森林质量,倾力打造“路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路网、水网、林网一体化生态环境,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